刘为,男,广东博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曾在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和执行局工作八年,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和执行实务经验。特别是在执行局独立承办执行案件千余件,具有丰富的执行办案经验。
擅长领域:劳动争议,债权债务,合同纠纷,强制执行